接上级接入商要求:针对2010年7月份以前已备案的网站需要重新提交资料核验主办单位的真实性情况,现分以下三种类型,请各位自主对应提交。
1、已备案网站信息主办单位为企业:需要提供核验单(签字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域名证书复印件,电子照片(宽x高不小于1000*800)。 以上全部都是两份。
2、已备案网站信息主办单位为个人,并且确定是个人网站的:需提供手写签字核验单,手写签字需要正楷清晰可认,身份证复印件, 域 名证书,电子照片(宽x高不小于1000*800)。 以上全部都是两份。
3、已备案网站信息主办单位为个人,但是网站是公司网站或者是其他非个人网站的:您的备案资料需要更改为企业备案,需要提供核验单(签字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域名证书复印件,电子照片(宽x高不小于1000*800)。
以上涉及到的核验单请向我们客服索取,其中域名证书如果是我们这注册的则由我们提供,如果是由其他注册商处注册的则请咨询注册商。如果没有营业执照主办非个人网站的将无法按照正规信息备案,您的已备案号会被取消,请认真对待工信部要求的已备案网站真实性核验工作!